9月6日,濟南槐蔭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強制猥褻罪的王某文做出通報。通報指出,阿里女員工案王某文行為不構成犯罪,檢察院不予批準逮捕。
隨后,濟南槐蔭公安發布通報:依法對王某文終止偵查,對其作出治安拘留15天的處罰決定。
據國內媒體報道,王某文案辯護團隊成員、知名律師、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表示,刑事偵查終結意味著刑事案件終結,王某文不會因這件事再被追究刑事責任。9月7日凌晨1點,王某文已獲自由,目前已踏上回家的路。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律師介紹,治安拘留15日是行政拘留中的頂格處罰,公安機關或認為王某文的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同犯罪只有一步之遙,即治安違法中最嚴重的。也就是,刑事責任可免,行政責任最重。
據悉,治安拘留屬于行政處罰,不會留下刑事犯罪的案底,對子女的就業、參軍、入學等不會有影響。
對于拘留15天的處罰,徐昕律師表示,王某文因為已經刑拘(刑事拘留)、監視居住一定的天數,依法折抵行政拘留15天,所以王某文9月7日凌晨1點已獲自由,入住賓館,目前已踏上回家的路。
今日凌晨,王某文妻子微博發文稱,經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王某文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感謝槐蔭區人民檢察院的公正辦案,感謝廣大熱心網友給予的理解、鼓勵和支持,特別是要感謝徐昕老師,感謝鄭曉靜、劉章、馬耀東、許俊平等幾位律師極致專業的法律服務。
王某文妻子還透露,凌晨已經放人了。
另據媒體報道,王某文妻子李女士表示,“多次跑了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現在確定不被批捕了,是否起訴周某,我要跟他商量一下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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