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0元拍奔馳賣家拒發貨判賠19萬 律師:消費者按程序購買 買賣合同有效

科技評論218閱讀模式

近日,“7500元拍到二手奔馳車事件”一事引發關注。據報道,有消費者向媒體爆料稱,自己在淘寶拍賣網站上以7500元的價格,拍下了一輛原價20.4萬元的二手奔馳車。隨后賣家聯系自己,稱價格標錯了,并希望消費者能退款。

隨后,雙方就此事訴諸法庭。近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賣家被判賠償消費者近20萬元,目前已強制執行。

2019年11月14日,劉勇(化名)在電商平臺“拍賣—撿漏”欄目中,在“好車酷酷”經營的一家二手車拍賣店鋪,以整車價7500元的價格拍下了一輛“奔馳GLA級2016 款四驅2.0T雙離合時尚型”二手車,而且完成了整個付款流程。

但是,好車酷酷卻沒有發車,而是聲稱之前價格標錯了,要求劉先生退款,愿意“補償”100元。

劉先生不同意,雙方到法院打起了官司。法院二審認定,拍賣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判決好車酷酷二手車經紀(天津)有限公司賠付劉勇196500元,案件受理費4300元由被告方好車酷酷承擔。

據悉,具體賠付的款項依據,則是好車酷酷公司自認車輛實際價值為20.4萬元,劉勇未主張返還已支付貨款,故好車酷酷公司應當承擔給劉勇造成損失應為19.65萬元(204000元-7500元)。

有律師表示,消費者按程序購買,買賣合同有效。按《電子商務法》規定,只要消費者確認了價格,支付了價款,那么此合同就已成立,并且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說合同不成立。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但商家不能隨意取消訂單,或是要求消費者退款,而是要通過向法院起訴。具體能否撤銷合同,需要由法院來判決。

7500元拍奔馳賣家拒發貨判賠19萬 律師:消費者按程序購買 買賣合同有效

 
  • 本文由 米粒 發表于 2021年10月31日13:27:40
  • 轉載請務必保留本文鏈接:http://m.bjmhhq.com/110000.html
科技

毒性堪比眼鏡蛇 亂摸水母會出人命!

抖音之前很流行的“水母手勢舞”你會嗎?張開手掌再捏住手指向后拉,收回手指,張開手指,你就可以得到一只簡略版的水母~ 然而不是所有的水母都這般可愛無害,比如今天的主角&mdash...

發表評論

匿名網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確定

拖動滑塊以完成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