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網速慢燒毀電信光交箱,這操作也是沒sei了,當然他也要為這樣的行為買單。
近日,廣西一男子因嫌網速慢燒毀電信光交箱,犯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獲刑7年。2021年6月22日,岑溪男子藍某在網吧上網,因感覺網速太差萌生破壞電信設備的想法。
隨后藍某用打火機點燃隨身攜帶的紙巾,將路口處一個電信光交箱燒毀,造成岑溪市政府、人民醫院及附近居民用戶共3937戶,通訊中斷28至50小時。
一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藍某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對于上述行為,專家也是表示,行為人有故意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就直接構成犯罪。
所以大家一定要愛護身邊的公用電信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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