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車可以賣,但必須要提前告知消費者,因為他們享有知情權。
據@1818黃金眼報道,沈先生于2020年9月在杭州某4S購買了一臺寶馬X3,共花費4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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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車當晚,沈先生就發現自己的車子不對勁,車機里面有很多別人手機連接過的信息。
隨后他向4S反映了自己遇到的問題,該4S的銷售主管回應稱,沈先生買的這臺寶馬X3在店里做過兩天展車,車機上的藍牙信息就是當時留下的。
同時該主管還表示,賣給沈先生車子的業務員并不知道這個情況,非故意隱瞞。
得知該情況后,沈先生提出了賠償要求,包括10次常規保養、延保兩年,同時當著自己的面給車子做一個全面的檢測共三點要求。
沈先生表示,買車時,銷售曾經推薦過保養套餐,10次的價格是5000元,所以在他看來,自己提的補償要求并不過分。
不過店方一直沒有答應沈先生的要求,后來則給出了自己的方案,這也讓沈先生覺得自己“像是在要飯”。
4S表示,出于用戶關懷,可以贈送沈先生兩次常規保養,沈先生覺得十分不合理,所以就沒有接受店方給出的方案。
一年多以來,沈先生通過各種途徑維權,但都沒能得到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果。
沈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既然鬧到了這一步,自己將尋求法律途徑,要求4S退一賠三。
針對此事,4S則回應稱,將繼續和沈先生協商解決,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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