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消息,據天眼查顯示,北京交個朋友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一審文書公開。
交個朋友訴稱訴爭商標“交個朋友”本身具有顯著特征,不能僅因其為日常用語而忽略其作為商標的顯著性。且第9類商品上已經有多枚“朋友、找朋友、叫朋友、再見朋友”商標予以核準注冊,被告在審理時應當遵循審查一致原則,被告辯稱,被訴決定作出程序合法。
最終法院以在案證據不足駁回原告北京交個朋友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此外,該公司已申請了400余個“交個朋友”商標,尚無商標注冊成功。
據悉,北京交個朋友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是羅永浩關聯公司,老羅在直播帶貨上取得優異的成績,在其直播事業開始后,也非常積極地申請注冊“交個朋友”、“羅永浩”、“交個朋友嚴選”等商標。“交個朋友”商標的狀態顯示都是被駁回、無效,思慮周全的老羅也在顯著性上遭遇滑鐵盧。
在商標的世界里,如果沒有注冊認證,那么這個商標就得不到相關的權益保護。一旦被搶注了,商標就無法繼續使用,還會給企業造成無形的損失,老羅的做法算是提前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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