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電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停車難、充電難問題凸顯,“上樓入戶”屢禁不止,由此導致的火災事故呈多發頻發態勢。
各界人士希望相關單位規劃和建設更多的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從源頭上規范管理電動車,攔下這個“定時炸彈”。
7月29日消息,據媒體報道,根據應急管理部發布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筑樓道內禁放電動自行車。
《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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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上述規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
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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