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手一部手機,拍照、錄視頻非常方便,加上社交網絡的發達,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熱門視頻的主角。
近日,一段“中年男子在音樂節現場與年輕女子親吻”的視頻引發關注。
有網友自稱通過搜狗的人臉搜索匹配功能,識別出這名男子疑為廣西一大學學院領導馮某,并將兩者圖片進行比對,加以傳播。
24日晚,該學院校方回應稱:已跟馮某本人核實,馮某予以否認,圖片并非他本人,并已向派出所報案。
視頻
對此,有律師表示,拍攝網友以及傳播網友在沒有獲得圖片中肖像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或構成對權利人肖像權的非法侵犯。
據了解,對于肖像權的法律保護,在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法典》中進行了突破性的立法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再次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由此看來,被視為“制作”的攝影、攝像、雕塑、繪畫等方式進行肖像制作應當首先獲得肖像權人的同意,否則就可能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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