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創業企業扶助法》的支持者卻表示,批評人士所持觀點根本站不住腳。他們堅持認為,這項立法使得創業公司不必擔心因為與監管者的初期溝通而披露財務信息,也使之不必受制于靜默期(Quiet Period)的規定,而無法對外闡述與上市文件相關的信息。這些規定使上市公司高管無法就招股書中的信息發表公開聲明。支持者還強調,在IPO路演之前21天公布財務信息已經為投資者、媒體和分析機構留出了足夠的評估時間。
凱茲表示,Twitter的做法并沒有違法,也無不妥之處,但該公司的這一決定卻讓股東們感到很被動。他指出:“如果Twitter的管理層更多地為投資者考慮的話,他們就不會做出這種選擇。”
但還有人持不同意見,包括為美國財政部和議員提供建議的IPO Task Force公司負責人凱特?米歇爾(Kate Michell)。她表示,雖然秘密提交IPO文件聽起來好像很“邪惡”,但卻可以讓企業就信息披露和記賬方式與SEC展開全面的對話。
這也可以避免企業陷入一些尷尬的境地。例如,他們可能會將部分商業信息披露給潛在投資者和華爾街分析師,但卻不能公開討論此事。
她指出,Facebook和Groupon最近的IPO就是很好的例證。 Groupon 在2011年因為使用了非常規的記賬方式而遭到指責。Facebook也因為在IPO文件中沒有將移動廣告列為風險因素而面臨質疑。米歇爾表示:“這些事情都源自IPO文件,但買賣雙方只能展開有限的靜態溝通。”她還指出,潛在投資者應該仔細查看SEC在上市文件中重點標記出的內容。
■曼聯成反面案例
《創業企業扶助法》是為數不多的可以輕易在美國國會獲得兩黨一致通過的立法之一。由于在經濟低迷的情況下促進創業公司的發展具有很強的吸引力,所以反對者的意見并未產生太大影響。
除了能夠讓具有增長潛力的創業公司秘密申請IPO上市以外,該法案還為對沖基金宣傳私有股權交易以及眾籌融資敞開了大門。根據SEC公布的文件顯示,截至2013年6月,大約共有250家創業公司使用了秘密IPO上市渠道,但SEC并沒有公布這些公司的具體名稱。
不過從已知的通過秘密IPO渠道上市的創業公司來看,有些公司完全超出了創業公司的規模。比如,英國曼聯足球俱樂部去年就通過秘密IPO在美國上市,此前該公司嘗試在香港、新加坡和英國上市,但都被拒絕。美國前眾議員邁克爾?奧克斯利(Michael Oxley)當時在會上指出:“曼聯俱樂部已經‘潛伏’了120年了”。此番評論
而民主黨參議員查爾斯?舒默(Charles Schumer)則指出,秘密申請條款一直是《創業企業扶助法》最成功的一部分。他表示,投資者在IPO之前仍有足夠的時間來分析他們所需的全部信息。
舒默稱:“如果Twitter符合‘新興成長型公司’這一規定,那么就可以完全享有該法案賦予該公司的權利。”
■保護投資者
此前,一些業內人士就曾經質疑過“新興成長型公司”的定義是否過于寬泛。美國SEC主席瑪麗?夏皮羅(Mary Schapiro)就幾次試圖調低10億美元這一門檻,但均未成功。
夏皮羅在2012年3月寫給參議員銀行委員會主席蒂姆?約翰遜(Tim Johnson)和該委員會職位最高的共和黨參議員謝爾比(Richard Shelby)的信中表示,她已經認識到了降低小型企業申請IPO上市門檻的重要性,但她不確定《創業企業扶助法》找到了最好的方式。
夏皮羅在信中稱:“設定較低的年營收門檻將能夠降低投資者所面臨的風險,并能夠更好地關注這些新條款給小型企業帶來的好處,因為這些小型企業才是推動未來美國經濟發展的引擎。”
美國消費者聯盟(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 投資者保護部門總監芭芭拉?羅珀(Barbara Roper)表示,Twitter秘密提交IPO申請的做法破壞了《創業企業扶助法》當初立法的初衷。
羅珀指出:“這證明‘新興成長型公司’的基本前提簡直太荒唐了。”
(作者:思睿)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3年9月15日20:33:51
- 轉載請務必保留本文鏈接:http://m.bjmhhq.com/10774.html
- 科技
- 新聞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