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一條新聞引爆了整個互聯網。
“直播一姐”薇婭偷逃稅追繳并罰款13.41億 ↓↓
這個新聞一出來,富有娛樂精神的網友們果斷調侃起了“直播一姐”,創造了一個新互聯網新詞。
一薇,指13.41 億元人民幣。
它打破范冰冰在2018年因為“陰陽合同”等偷逃稅被罰、補的一冰(8.8億),成為目前最新、最高的計量單位。
網友們順便還計算了一下“一薇”的概念 ↓ ↓
今天咱們就來聊聊“一薇”的故事。
之前,稅務部門通過大數據發現“直播一姐”薇婭的稅務不太對勁,就展開了調查。
調查結果是,薇婭在2019年到2020年期間,偷逃稅高達7.03億元,其中偷逃稅款 6.43 億元,并涉及其他少繳稅款0.6 億元。
嗯,這個數字也就夠力宏離 4.7 次婚,日入 208 萬的鄭爽要不吃不喝打接近一年工吧。
現在被稅務機關發現后,薇婭不但要把之前偷逃的 7.03 億還回去,還得繳納滯納金,以及繳納偷逃稅的行為帶來的罰款。
具體罰多少是依據違法情節的嚴重程度定的。
比如薇婭在調查過程中,主動補繳了 5 億,坦白了0.31 億少繳的稅款。
短時間內能掏5億現金
這現金流好可怕...▼
這部分屬于主動交代,稅務機關給予了從輕處罰,罰了0.6 倍罰款,即 3.19 億。
剩下被稅務機關查出來的偷逃稅,那可就罰得多了。
通過隱匿收入偷稅的0.27 億,被處以 4 倍罰款,計 1.09 億;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偷稅的 1.16 億元,被處以 1 倍罰款,計 1.16 億元。
好在,盡管存在巨額偷逃稅,但薇婭目前只需要吃罰單就好了。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接受行政處罰,把這筆錢繳納清楚,就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也許你會好奇,為什么這些主播賺這么多還要逃稅呢?
這里差評君先帶大家算一筆賬。
今年雙十一,“直播一哥”李佳琦直播間第一天預售的業績為 106.5 億。
而“直播一姐”薇婭的業績為 82.5 億。
頭部主播們輝煌的業績背后,是常人難以想象的收入與個稅。
業內知名主播的提成比例一般在 20%-30%這個區間,按照最低的 20%計算提成,薇婭這天的傭金收入也達到了 16.4 億元。
按照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話,應納稅額超過 96 萬元部分,將適用最高的 45%稅率。
也就是說,如果薇婭以個人的身份想把這一天的工資,放回口袋里,有可能得繳納超 7 億元個稅。
當然,這是在不計算其他支出的情況得出的,銷售額本身不能排除注水,但這并不影響最終稅費一定是個常人很難想象的數字。
面對驚人的稅費,頭部主播們都會向稅務籌劃機構尋求解決之道,而稅務籌劃機構的方案里,大概率會提到「稅收洼地」。
稅收洼地是指在特定行政區域內,政府為了吸引企業入駐,促進本地經濟發展,給予稅收優惠等政策。
在這個稅收征管區域范圍內注冊的企業,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來大幅減輕稅負。
最著名的稅收洼地,當數上海崇明島和新疆霍爾果斯。
實際上,無論是之前出事的雪莉(朱宸慧),還是李佳琦、薇婭,他們旗下都有多家公司在上海崇明島。
依據上海崇明島當地規定,個人獨資企業不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對投資者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而且他們所征收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極低,往往是個位數百分比。
所以很多人都會選擇在上海崇明島注冊個人獨資企業,對外承接業務,通過適用于當地的稅收政策,把稅率打個“骨折”。
如果你業務真實、合理且發生在當地的話,用這種方式避稅應該沒問題。
但,很多人只是虛構業務,玩弄這套制度。
比如你有兩家公司,一家正常公司 A ,一家享受崇明島稅收優惠的公司 B , A 公司用低價把貨物銷售給 B 公司, B 公司再正常銷售。
這樣一來,承擔實際銷售的公司 B 稅收很低,而 A 因為銷售收入少,繳稅也很少,你落袋的錢,自然就多了。
這樣的交易很明顯缺乏商業目的,你猜稅務部門查到了會怎么樣?
再比如,即便是在崇明島,單個個人獨立企業如果年收入超過 500萬的話,會有其他稅種等著你,這條路就走不動了。
有人就通過注冊多家個人獨資企業,把單個個人獨資企業年收入控制在 500萬內,再把主體公司業務分拆到這堆個人獨資企業中去。
如此種種,蔚然成風,但本質上只是一個又一個經不起法規審查的操作。
實際上,政府早就注意到這件事情了,早在今年 3 月份有這樣一份通知:加強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洼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的防控、監管 ↓ ↓
直播行業由于屬于互聯網經濟下的新經濟業務狀態,資金交易也相對復雜,一直以來都是“避稅大戶”。
現在,前有雪梨,后有薇婭,想必那些游走在“灰色地帶”,打“擦邊球”的人們,應該會好好考慮考慮后果吧。
看完今天這個事兒,讓差評君又想起了《武林外傳》里面的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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