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報道稱,4月19日晚從有關方面了解到,3人冒充貴陽南明老干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詐騙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一案二審已由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1年12月29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針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并處罰金,3人退賠騰訊公司431萬余元。
公告中指出,該案無證據證明騰訊公司內部人員違規泄露、銷售CDKEY碼,并有證人證言證明,騰訊公司員工王洋在對CDKEY使用過程進行監管時發現有不正常情況,曾與李健鵬(系曹某與騰訊公司接觸使用姓名)聯系,李健鵬稱系CDKEY隨老干媽產品進入超市后,超市不正常使用引起的。并且騰訊公司提供的公證書證實,騰訊公司員工在公證員的見證下,對Q9飛車手游中兌換過程進行證據保全。通過CDKEY的配置與發放,以禮包金品能量為例,禮包兌換需要進行購買,支付對價。說明CDKEY具有價值,需要支付對價后才能購買。
隨后,騰訊和老干媽發表聯合聲明,聲明稱,騰訊已向法院申請撤回財產保全申請及本案訴訟,并已就合同詐騙行為向貴陽警方報案,騰訊和老干媽雙方后續將積極配合相關法律程序的推進。此外,雙方進行了深入溝通,已經厘清誤解。對于事件過程中的種種誤會和欠妥之處,騰訊已向老干媽方面當面致歉,未來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流程。
2021年2月,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發布公告,依法對曹某等三人提起公訴。12月29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曹某、劉某利、鄭某君三人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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