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則對比特幣在反洗錢項目中的作用感興趣;而美國國稅局則更關心用比特幣支付工資的稅務問題。
日報:據我所知,比特幣以及數字貨幣的思想并不是那么容易理解,有人說這是一次“教育會談”(Education Meeting),你認為這些官員被成功地“教育”了嗎?
桑多利:會談的目的是幫助他們理解比特幣是什么,在這方面我認為我們做得很好。但是,盡管我覺得我在比特幣上也能稱專家了,我每天仍在學習,學習人們使用它的新方式,認識它的潛力。所以要官員們在一場會議中全面認識比特幣是不可能的。但這是一個開始,他們對我們所說的很感興趣,同時,他們也認同合作是非常重要的這一觀點。
健全有益的監管框架
日報:他們有討論過監管方面的問題嗎?
桑多利:有,實際上3月份的時候,商務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就曾指出,個人可以自由使用比特幣而不受監管,但是如果你做比特幣和其他貨幣間的兌換生意,你就要受到監管,需要在FinCEN進行注冊。
日報:如果他們要做比特幣的生意,將會受到哪些監管?
桑多利:如果你只是做一些用比特幣交換商品或者服務的生意,接受比特幣付款你不會受到什么特殊的監管。但是如果在比特幣和其他貨幣(包括其他電子貨幣)間做兌換生意, 或者將一些人的比特幣取出來匯給其他人,你就是資金者,就會受到監管,這將會比較復雜。聯邦層面上,你需要記錄客戶的信息,然后向聯邦政府匯報;每一年都需要做獨立的審計等。而在州層面上,你還必須有一個資金傳輸牌照。
日報:有消息說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Mt Gox已經向FinCEN注冊了,這是否意味著他們的交易已經合法?
桑多利:這很難說。據我了解,Mt Gox并沒有取得任何州政府層面上的資金傳輸牌照。
日報:但是在商品貿易方面,目前能夠用比特幣購買的東西還很有限。
斯塔爾:沒錯,但是這種現象正在改變。近期在加州舉行的比特幣大會上,討論最多的一個問題就是如何搭建一些架構,通過這些架構可以讓更多的人使用比特幣在網絡上消費。這種類型的公司也會越來越多。
比特幣的魅力
日報:比特幣和其他貨幣間的匯率波動很大,很多人并不是真的在使用比特幣,而是通過匯率波動套利,你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斯塔爾:匯率并不是衡量比特幣價值的唯一標準,我認為比特幣的價值在于它能干多少事。就我自己來說,比特幣在人道主義活動上的價值非常有意義。另外,比特幣的魅力還在于選擇使用或者不使用它都是完全基于自愿的。至于匯率,我認為它還會長期處于波動中。
日報:比特幣為什么讓你們如此著迷?你們個人持有比特幣資產嗎?
斯塔爾:當然,我的工資全部是以比特幣支付的,我這么做是想盡我所能地參與比特幣社區的一切。對我個人來說,比特幣在人道主義活動中能做的事情很多。我在參加比特幣大會的時候認識了杰森·金(Jason King),他用比特幣在佛羅里達的彭薩科拉市(Pensacola)買了一塊地,取名叫中本聰森林(Satoshi Forest,中本聰是比特幣的發明者)。他在那里為當地無家可歸的人建立了一個收容所。這塊地的總價值大約為9萬美元,杰森每個月要還大約600美元的貸款,但這些貸款都是用比特幣直接還的,而不是將比特幣兌換成美元去還款。這塊地原先是由一家跨州的地產公司所有,現在這家地產公司完全接受比特幣的付款。
桑多利:我個人也持有一些比特幣,我的工資是以比特幣支付的。至于我為什么會對比特幣著迷,我有點極客(Geek),我總是被新的科技所吸引。對律師來說,當下數字支付領域就好像上個世紀90年代末到2000年初的版權領域,那時候MP3格式剛被發明出來,大家能在互聯網上自由下載音樂引發了一陣版權法律的熱潮,我相信,現在我們正處在數字支付法律的浪潮中,監管框架繼續完善,這是法律實踐的一個全新領域,這令我很興奮。
(作者:嚴湘君)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3年9月27日12: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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