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私營旅行社的日本游產品則將返程的集合時間提前2個小時。該旅行社市場部負責人介紹,機場附近有非常大的一個奧特萊斯,游客可以在這里有兩個小時的購物時間。“這不算是指定安排,而且奧特萊斯也是當地人經常購物的場所,沒有與旅游法沖突。”
此外,為了使自己的產品價格盡量維持穩定,多家旅行社在《旅游法》未實施前就改變了采購模式,如將以前預訂機位改為幾家旅行社包機的采購模式—此舉讓機票價格較少受假期以及政策等因素影響。
取消指定購物后,韓國線路價格變動較大。海濤旅游則采用包機形式抵抗這場漲價風潮。包機從天津機場出發,進一步拉低了出團的交通費用。“《旅游法》實施前,機票也水漲船高,但包機不會漲。”市場部負責人說。
■導游:回扣沒了,日子不好過
《旅游法》實施后,對于歐洲的領隊來說影響很大。
領隊阿蘭告訴記者,他們歐洲團有部分收入是直接能落到自己手里的,要比在旅行社吃死工資(百科)好。
據她介紹,在9月初公司就跟他們分別談了話,也做了《旅游法》的相關培訓,按照以前的經營方式,他們每次出團到歐洲,都能通過帶客購物獲取很可觀的收入。“比如法國的,大約會給我們提5%左右吧,當地的地接導游也有回扣。”“每個月最多可拿2萬左右的回扣。”
《旅游法》明確了導游和領隊不能參與購物或者自費項目推薦中,不得從中獲取利益。這就斷了他們的回扣收入源頭。“兩種辦法唄,一種是上岸,一種就不干。”
阿蘭說,上岸就是指在旅行社吃死工資,沒什么競爭和壓力,但她覺得旅行社的工資太少。“一個月不到2000的基本工資,沒團的話也就只能拿到這么多。”
一家旅行社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業內給導游的工資一般在1500到2000元,每次出團一天補助500元。“一般來說這個薪酬水平可以了。我們還給導游上"五險(百科)一金"。”
這位負責人表示,《旅游法》實施確實對部分導游有影響,但正規的旅行社和有證的導游會逐漸留下來。他說,地接社的這部分灰色利潤消失后,他們會按成本正常報價,所以十一后旅游價格上漲也有這部分原因。
■釋疑
“協商一致,仍可指定購物點”
《旅游法》即將實施,仍有不少解讀誤區。其中,以“以后不準購物”尤甚。對此,《旅游法》核心起草組成員申海恩表示,在游客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帶店購物,甚至可以指定購物點。
誤區1 旅行社順勢漲價
近段時間以來,一些旅行社已經率先根據《旅游法》有關規定,調整經營方式,10月1日之后的報價,明顯上漲。對此,有意見認為是旅行社借《旅游法》實施之機漲價。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3年9月29日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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