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車輛追尾的問題,責任向來都是較為明確,后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承擔全部責任,但如果前車高速上突然停車、變道導致追尾的話,責任劃分就需要好好界定了。
日前,網友上傳的一段行車記錄儀視頻,引起了一眾網友的關注與熱議。
視頻中,視頻車前方一輛白色的奔馳SUV,在高速路上行駛途中,突然停在了右側的行車道上,并且雙閃警示燈也沒有打開。
視頻車緊急制動避免了追尾,但是后方的車輛則沒有剎車成功,追尾了視頻車,造成兩車萬元車損。
視頻
更讓人想不到的是,前方車道突然停車的奔馳,竟然只是為了更換主副駕駛的司機,看到視頻車被追尾后,竟然揚長而去,只留下凌亂的視頻車,和被撞懵的后車。顯而易見,這起追尾事故,與前方車道內突然停車的奔馳,具有不小的關聯關系。
在車主報警后,經認定,最后方司機沒保持安全距離被處以罰款200元,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白色奔馳違法停車被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不過,對于事故的判罰結果,不少網友認為,白色奔馳車輛應該承擔主責,后方追尾的車輛為次責,畢竟高速突然停車的危害,無論是主觀還是客觀方面,其危害性都要大于后方追尾的后車。
對此,你又有怎樣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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