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奇虎360上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于今日9:00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這是《反壟斷法》出臺6年來,最高院審理的首例互聯網反壟斷案,對國內互聯網反壟斷的判決具有標志性意義。
奇虎360和騰訊雙方均用行李箱拖著滿滿的卷宗,于8:30之前到達庭審現場。
本案在二審期間的爭議焦點可以主要歸結為如下五個方面:
(一)如何界定本案(互聯網公司)相關市場?
(二)本案被上訴人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三)被上訴人是否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四)本案中的民事責任如何承擔?
(五)一審法院是否程序違法?
■雙方觀點:
騰訊庭審答辯稱,本案一審審理程序正當,基本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準確,判決結果公正,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全部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此外騰訊方面表示,360方面沒有提交任何證據來證明其遭受了所謂的“巨大損失”。
360方面訴稱,QQ沒有提供相反證據證明其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被上訴人具有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其他交易條件的能力和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能力。QQ有能力控制交易條件,符合《反壟斷法》相關規定,應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對此,騰訊認為,要判定一家企業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首先要明確相關市場的范圍。奇虎360把即時通訊軟件服務僅定位于QQ、MSN這類軟件,忽視了同樣提供即時通訊服務的微博、飛信、電子郵箱及社交網站。騰訊QQ經過多年發展,早已不再是一款單純提供即時通訊服務的軟件產品,而是一個包括郵箱、社交、音樂、游戲、門戶、搜索等多種應用的綜合性平臺產品。
騰訊指出,多家有競爭實力的公司經營即時通訊業務,兩被告在即時通訊領域并未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不存在濫用支配地位、排擠競爭對手和限制交易的行為。
隨后,360發布公開信表示,“我們相信,這場反壟斷的標本之戰,最后的贏家不是360,不是騰訊,而將是全中國的年輕人、創業者!”
■專家觀點:
參與過十幾年前《反壟斷法》最初的起草的,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張維迎認為,“互聯網是充分競爭、飛速發展的行業,改朝換代非常快,任何企業不管規模多大,只要不前進很快就會滅亡。在這樣一個變化萬千的行業中,并不存在壟斷。”
北大學法律經濟學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薛兆豐認為,要警惕反壟斷法被市場失敗者利用,來反對市場成功者。傳統企業不會亂定價,IT企業更不敢,它們連價都不敢定。這不是因為IT企業是活雷鋒,而是競爭的壓力使它們不敢定價,很多產品都是免費的。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3年11月27日12:37:45
- 轉載請務必保留本文鏈接:http://m.bjmhhq.com/14221.html
- 科技
- 新聞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