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一專家在為三星作證時表示,假設三星侵犯蘋果所有的5項專利,它應支付的授權費僅為每設備1.75美元,而非蘋果所要求的40美元。
三星聘請的耶魯大學管理學院經濟學與金融教授朱迪思·希瓦利埃(Judith Chevalier)稱,她的分析得出,假定三星侵權,它理應向蘋果支付的授權費為每專利每設備35美分。她還說,她并未針對蘋果損失的收益計算賠償額。基于她的分析和對兩家公司的競爭關系的考慮,三星的賠償總額應為3840萬美元左右。三星被指賣出超過3700萬部侵權設備。
“我的分析涵蓋合理的專利授權費用……我認為蘋果并沒因為三星使用它的那些專利而遭受銷售損失。”希瓦利埃說道。
相比之下,蘋果則指出,如果雙方協議授權費用,三星需要為使用蘋果的5項軟件專利每設備平均支付40美元,總賠償額達21.91億美元。包括專利法專家、美國專利博客FOSS Patents寫手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 Mueller)在內的專家也認為40美元授權費率過高。
蘋果聘請的專家稱,該公司的5項專利是三星設備主要的需求驅動因素。而希瓦利埃指出,盡管案件所涉的三星設備幾乎都被指侵犯蘋果的5項專利,但它們產生的收益不盡相同。
“我們得出的結論是,這些產品的收益差別是因使用那些專利之外的因素所致。”希瓦利埃說道。
希瓦利埃在開始作證時指出,她的研究基于蘋果所有的專利都是有效的、且均為三星所侵犯的假設。三星聘請的其他專家則對蘋果專利的有效性和侵權指控提出質疑。
與此同時,蘋果對希瓦利埃計算賠償額的方法提出了異議。其代表律師比爾·李(Bill Lee)質問道,希瓦利埃怎么會認為蘋果沒有因為三星的侵權行為而蒙受任何的收益損失。他還指出,希瓦利埃在其估算中所使用的一個因素,即顧客評論,往往含有不可感知的信息。
三星方面則控告蘋果侵犯它的兩項軟件專利,索賠約700萬美元。
雖然雙方都要求賠償,但該案件的意義遠不止是金錢。蘋果目前三分之二的銷售額來自iPhone和iPad,而三星是全球第一大智能手機廠商,雙方都想要繼續主導該市場。蘋果目前在美國的專利大戰中暫時占優,在第一起案件中三星被判向蘋果賠償9.3億美元。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4年4月22日1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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