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蘋果與三星間的專利糾紛終于塵埃落定:美國加州圣何塞地區法院判決三星公司侵犯蘋果2項主要專利,需因此賠償蘋果公司共計119,625,000美元,而這一金額遠不及蘋果此前要求的22億美元賠償。
據了解,當地法院認為,三星主要侵犯了蘋果公司兩項專利,即“647”數據探測專利及“721”滑動解鎖專利。此前蘋果公司認為,三星公司及其所用Andriod系統在自動糾寫功能、電話號碼關聯等多方面侵犯了iOS系統專利。
而在另一方面,三星此次也并非“完敗”:當地法院同時判決蘋果侵犯三星“959”通用搜索和“414”后臺同步技術2項專利,并應為此賠償三星公司158,400美元。陪審團認為,部分iPhone及iPod產品在拍照及相機功能方面,涉嫌侵犯三星公司專利。
對于這一判決,蘋果公司公開表達了對于此次勝訴的欣悅之情。在隨即公開的一份聲明中,蘋果相關發言人指出,加州法院的判決向世界證明了“三星竊取了我們的創意,并抄襲了我們的產品”,并明確表示,將“不遺余力地為保護我們付出辛勞創造出的摯愛產品而戰斗”。
對此,三星公司以“時機不適”拒絕給予評論,同時,作為外界一致認為的幕后“老大”谷歌,也因名義上與此案無關而不予置評。
事實上,此番專利大戰并非三星與蘋果的首次交鋒。早在2012年8月,兩家科技巨頭就曾因此而“大打出手”。
據悉,在2年前的專利對決中,加州聯邦法院裁定三星因侵犯蘋果專利,必須賠償蘋果公司約10.5億美元罰金,盡管這一金額也與之前蘋果方面索賠的27.5億美金相距甚遠,但卻駁回了三星所有相關申請,其索賠的4.21億美元賠償金全部告吹。
在當時,諸多外媒便認為,2012三星蘋果專利案實則是兩虎相爭式的兩敗俱傷:為提供有效證據,兩家公司多項內部高度機密文件都被迫慘遭曝光,這對于向來崇尚創新保密的科技公司來說,無疑于是一種“羞辱”。而2年之后,對于兩家的再次交鋒,recode、theVerge等多家科技媒體卻認為,“贏家成了輸家,而輸家卻成了真正的贏家”。
對于蘋果而言,到底賠償的是自己索賠的5%還是50%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勝訴。加州法院的判決是從法律及道德層面對于其創造及創新力的肯定——而這是三星無法做到的。
在蘋果看來,三星旗下最火的Galaxy系列智能手機(或許很多Android系統手機也如此)跟自己的iPhone太過相像,采取法律手段控訴其專利侵權,是蘋果公司本能認為它能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事情。
然而,對于三星而言,盡管在法律層面再次敗訴,但是一紙判決并不能真正減緩三星、乃至整個Android手機迅速發展的腳步,而從市場和商業的角度來看,三星實際上卻贏得了這場戰爭。
賠償的金額可以超過10億美元,專利的判決可以一直敗訴,但如果參考一下當今市場現狀,三星Galaxy系列儼然已成為當下堪與iPhone分庭抗禮的智能手機,要是這樣看來,所付出的代價似乎也是值得的。
與此同時,這場專利角斗中還潛藏著另一贏家——谷歌。三星打著谷歌Android的牌子,在智能手機市場混得風生水起,而這不僅貢獻了谷歌Android占據市場份額的比重,而且還令自己有效規避了正面迎戰專利糾紛的麻煩,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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