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甚至罪惡)的商業手段成為常規操作,蘋果(Apple)和三星(Samsung)也不例外。
這是上周末兩篇獲得社交媒體廣泛轉發文章的核心內容,其中一篇出自《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另外一篇出自《名利場》雜志(Vanity Fair)。
據因一系列揭露內幕交易的報道而獲得1988年普利策獎(Pulitzer)的詹姆斯?斯圖爾特報道稱,史蒂夫?喬布斯本應該死在獄中。據兩度獲得波卡獎(Polk)、因報道藥品臨床試驗獲2000年普利策獎提名的庫爾特?艾肯沃德報道稱,三星本應在多年前就被勒令關門歇業。
下面吊一吊大家的胃口:
如果史蒂夫?喬布斯當今還活在世上,他是否應當被關進監獄?這個話題在反壟斷業界中引起了熱議,因為人們最近發現,在硅谷享有盛名的蘋果公司聯合創始人喬布斯是“防止對手挖墻腳”陰謀的推手......喬布斯“一貫違反反壟斷法”,艾奧瓦大學(Iowa College of Law)法學院教授、反壟斷專家哈伯特?霍溫坎普(Herbert Hovenkamp)說:“我被他似乎心甘情愿去承擔的風險驚呆了。”-- 《紐約時報》: 史喬布斯挑戰慣例,甚至法律。
據不少法庭證詞和與三星合作的人士稱,
無視競爭對手的專利對于這家韓國公司并不是什么不尋常的事情。而且,一旦被抓住把柄,它就采取與蘋果案件一樣的策略,反訴、拖延、敗訴、拖延、上訴,等到失敗不可避免之時,再進行和解。“無論專利權屬于誰,它們從來沒遇到過它們認為不能拿來用的專利,”一位曾為三星代理案件的專利律師山姆?巴克斯特說。“我曾代表(瑞典電信公司)愛立信(Ericsson),如果事關他們的生計,他們就不會撒謊;而我代表三星時,如果事關他們的生計,他們肯定不會說實話。”-- 《名利場》:智能手機大戰
每篇報道都近乎是在誹謗的刀尖上跳舞。艾肯沃德至少做了一些一手的報道。而斯圖爾特的文章在我看來就是炒冷飯。不過,你的觀點可能會不一樣。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4年5月7日12: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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