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消息,三星電子的一名高管在公司與蘋果的專利訴訟出庭時表示,三星在美國智能手機市場的增長是2011年啟動的戰略轉變的結果,而非因為它“追隨了”蘋果的iPhone。
三星美國移動公司CEO戴爾·索恩(Dale Sohn)在第一次出庭時表示,三星成功地改變了戰略,從與移動運營商共同推廣營銷自己的產品變成自主推廣自己的品牌。
“我們最終取得了顯著的好轉。”索恩說道,“2012年,公司在美國智能手機市場的份額從2010年的10%左右增長至超過30%。”他現在是三星韓國總部的執行顧問。
在蘋果律師的盤問之下,索恩極力貶低蘋果對三星戰略的影響。
蘋果指出,索恩在2012年4月進行內部演示時寫道,“擊敗蘋果不再只是目標,它是我們的生存戰略。”
索恩的證詞主要圍繞三星在案件中的核心宗旨。三星稱,其在美國智能手機市場的成功并不是抄襲蘋果軟件功能的結果,而是因為它的差異化產品和成功的新營銷戰略。
三星高級用戶界面設計師Youngmi Kim也否認公司抄襲蘋果的滑動解鎖等專利。“如果我們做跟蘋果一樣的東西,那不會給我們的產品差異化帶來任何幫助,因此那是沒有意義的。”蘋果在該案中索賠22億美元。
蘋果上周五稱,三星通過抄襲它的軟件功能來提升其產品的易用性,解決了其產品在消費者心目中的一項不足。
索恩稱,蘋果2007年推出iPhone的時候,他認為它是一款“小眾”產品,因為它相比當時的功能手機定價很高,同時也只有AT&T這一家運營商銷售該款手機。他稱,他當時覺得iPhone令人印象深刻,不過他覺得三星有潛力與之競爭。
不過,索恩稱,他在2011年發現三星在智能手機市場存在一些“令人擔憂的情況”,于是決定實施為期兩年的“戰略轉變”。“我們當時遠遠落后。”他說道。
在進行戰略轉變之前,三星一直采用“批發銷售”戰略——專注于與主流運營商建立關系——而非通過品牌建設策略直接瞄準消費者。
索恩稱,消費者對于三星品牌的認知度并不高。因此,三星與零售商合作在零售店內提供三星產品賣場,并全年投放廣告進行推廣,而不只是在產品推出期間進行廣告宣傳。
索恩指出,到2012年年底,三星在美國成為了認知度最高、最受歡迎的品牌。
為了抗辯三星有關其營銷戰略的說法,蘋果律師向陪審團展示了來自三星高管的內部文件。文件稱,三星需要打消它在智能手機市場是“快速追隨者”的想法,并打消其產品因采用塑料外殼而存在品質問題的疑惑。
三星還讓三名谷歌工程師出庭作證,谷歌在iPhone問世之前就已經在開發蘋果聲稱被三星侵犯的專利技術,著手將它們整合到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統。
蘋果律師則尋求強調谷歌工程師并不清楚三星的軟件團隊會如何為其智能手機改動原生Androi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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