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老話叫做:“吹牛不上稅”,不過日前,小米卻因為虛報銷量吹了牛而結結實實給上了60萬新臺幣的“吹牛稅”。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臺灣小米通訊有限公司去年12月9日、16日與23日共舉辦3場網絡購買紅米手機活動,分別開放1萬臺、1萬臺、8000臺紅米手機購買,并宣稱分別在9分50秒、1分08秒、25秒即被搶購完畢,但事后經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發現,臺灣小米于宣稱時點所接受的搶購資格數分別為9339臺、9492臺及7389臺,三次共計有1780臺手機未釋放供消費者購買,反而擅自結束搶購活動,與廣告所示不符。
據此,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小米“銷售過程不公平、虛報銷售數量,違反公平交易法”,對小米開出60萬元新臺幣的罰單。
然而,對于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處罰和媒體的報道,小米的回應讓人十分看不懂。這本來呢,肯定是小米自身的問題,小米老老實實誠懇道歉并交罰款了事,結果,小米在其官方微博上高調回應:“關于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處罰,小米表示誠摯歉意:對不起,我們的確少了30臺!詳見下圖。”
這是一張什么樣的圖呢?圖片下面附了一張表,列舉了三次的公告臺數和實際搶購數,這些數字跟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所公示的一模一樣!只不過后面加了一列,發放F碼數1750個,所以小米自己的公式是,實際搶購數(搶購資格數)加上F碼數,比公告臺數少了30臺。
這倒也罷。最能引發人聯想和情緒的,是圖表上方的那個小男孩,用手捂著臉,那舉止、那表情,明顯是在說:喔靠!老子不就是才少了區區30臺嘛,至于你丫小題大做罰我60萬么?!
從文字到圖片,小米的回應不但讓人絲毫看不到一絲羞愧和自責,反倒是顯得相當歡樂,字里行間都洋溢著無比的光榮和自豪!看看、看看,我明明只少了30臺嘛,可不是1780臺哦。這就好比一個考生作弊被抓,他反而理直氣壯地強調:你看!100道題,我只不過抄了1道題而已!
不僅如此,很快在一些論壇和媒體里,還出現了不少“弘揚”和“自我表揚”小米虛報銷售數量被處罰的內容。
比如,其中一張圖叫做“那些年被臺灣公平會罰過的國際大廠”。這張圖里,列舉了過去幾年被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罰過的企業,全是響當當的國際巨頭啊,微軟2008年8月因為強制銷售Vista被罰2500萬新臺幣,蘋果2013年12月因涉嫌操縱市場價格被罰2000萬新臺幣,三星2013年10月因雇傭學生水軍惡意攻擊HTC被罰1000萬新臺幣。
而第四家企業,就是今天的主角,小米2014年7月因“少賣30臺手機”被罰60萬新臺幣。
這是不是小米雇傭寫手和媒體發的公關宣傳稿,沒有證據我不敢妄下定論,還是讀者自己判斷為好,但是很明顯,這篇圖文很有水平啊!為什么這么說呢?
第一,你看,蘋果、三星、微軟這些響當當的國際巨頭都曾經被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罰過,所以我小米今天被它處罰,不丟人!
第二,你看,蘋果、三星、微軟那些被處罰原因,不是強制銷售、就是涉嫌操控價格、還有就是雇傭水軍攻擊競爭對手,這些都是明顯的違法違規行為,但是我小米啥也沒干啊,我只不過“少賣了30臺手機”而已,我是乖孩子,我比竇娥還冤啊!
第三,明貶實褒嘛!看見那4個閃閃金光的字了么?“國、際、大、廠”!頃刻間,小米就跟蘋果、三星、微軟三大國際巨頭并列成為“四大國際大廠”了,高!實在是高!(聯想是不是感到很受傷?)
難怪小米被罰款了,不但不難過,不緊張,反而還那么充滿風情地積極回應和傳播。可不是嘛,在小米眼里,這點事,算事么?這點事,這點數據水分,在國內市場,那不但不是欺詐,反而是絕對的業界良心啊?!
但是,請回答很多網友的一個問題:“F碼買小米,什么時候能算是‘搶購’的范疇了?”
還有一個問題是,小米在臺灣的銷量跟整個小米銷量比較起來,目前還是毛毛雨,那么既然僅僅臺灣這三次28000臺手機銷售,就有足足有1780臺的水分和偏差,那么小米自稱累計銷售的5736萬臺手機中(假設這個數據可靠的話),會有多大的水分和偏差?
其實,問題的關鍵不在于虛報銷售數量的數字到底是1780臺還是30臺,而是在于小米的行為是不是虛報了銷售數量從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小米的危機公關完全是“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地一再強調“我只偷了一只雞,真的只偷了一只雞,絕對不是偷了30只雞”。這種轉移視線、避重就輕的做法,外加順帶還自我包裝和吹噓一把的行為,很好玩嗎?
眼前不由得浮現出這么一個情景:一代奇女子潘金蓮說,小娘子我就偷了個西門大官人,奴家可跟那些青樓女子不是一路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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