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騰訊公司認為,該公司在多領域注冊“QQ”商標,是對“QQ”的保護性注冊。但奇瑞汽車從一開始策劃汽車名稱到后期的推廣宣傳,無一不是依傍早已知名的“QQ”商標和企鵝公仔來達到宣傳效果,這種侵權行為不能產生合法的在先權利。
此案將擇日宣判,但對于騰訊奇瑞兩大公司而言,彼此都經營“QQ”商標近10年,這場官司誰都輸不起。
記者觀察
QQ之爭有沒有第三條路?
騰訊QQ是騰訊公司1999年推出的國內首款即時通訊軟件,而奇瑞QQ是奇瑞公司在2003年7月推出的一款微型轎車,兩“QQ”均在其領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記者檢索發現,早在2003年“QQ”車面世時騰訊就曾向奇瑞提出過商標侵權爭議。騰訊稱當時正忙于上市,所以沒有公開起訴。后來騰訊曾向奇瑞發出律師函,但奇瑞一直沒有對騰訊作出實質性回應。
2005年年末,雙方為爭QQ商標打官司的消息又見諸媒體,不過此官司沒再見到下文,有媒體甚至稱此為炒作。
這次,雙方的商標之爭又以騰訊公司為原告、商評委做被告、奇瑞公司作為第三人的形式擺上公堂。商標是企業立足市場的招牌,對于培育品牌十年左右的騰訊和奇瑞來說,誰都輸不起。有人認為,在這場官司中, 誰被認定為侵權,則將面臨巨額的賠償。難道,在這次的商標之爭中,只有勝負之分,沒有第三條路?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專家唐廣良告訴記者,對于騰訊和奇瑞的“QQ”之爭,雙方完全可以聯合起來實現雙贏。
唐廣良說,商標的作用就是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是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紐帶,也是商家在消費者心中的形象。商標本身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如何使用這個手段,每個商家會有自己的考慮。這幾年,中國的商標保護越來越成熟,侵權不侵權并不僅僅以兩個標志相似為依據,關鍵是要看消費者會不會混淆,如果不混淆,那兩個或多個商家使用,還能擴大商標的影響力,這對商標的使用者來說都是有好處的。
“比如說‘QQ’這個商標,如果出現‘消費者買奇瑞的QQ汽車是因為以為這個汽車是騰訊公司生產的’,或者說‘消費者使用QQ這個聊天工具是因為喜歡奇瑞QQ的汽車’,這才能說混淆。”唐廣良說,如果沒有出現上述情況,那雙方完全沒必要去爭搶。因為就商標來說,不是哪個商家說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而就算是自己的,也不能看見一個就打死一個,只要商標沒有被惡意丑化,或者企業沒有因此被搶占市場,那說不定還會有促進作用,雙方完全可以和平共處、利益均沾。
此外, 唐廣良說,從理性的市場來看,騰訊和奇瑞沒有沖突,聊天工具基本是年輕人的市場,而QQ汽車也廣受年輕人喜愛,雙方完全可以聯合起來,相互運作,共享市場,實現共贏,完全沒有必要在沒有損害的情況下爭搶商標歸屬。
(記者:駱倩雯)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3年7月18日2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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